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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年01月08日 10:10:56 访问量:327

关于开展2014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权益部:

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团中央权益部拟于2014年寒假期间(1-3月)在全国各级团组织统一开展以“青春自护·安春节”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包括: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安排

1. 依托12355服务台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团组织主要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公安、交通、铁道等相关部门和大众传媒合作,以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学校社区组织专题活动、制作专题节目、组织体验活动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

2. 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自护教育活动。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利用“共青团12355”和各地服务台工作微博、短信平台等网络新媒体资源,开设专栏宣传安全自护知识,组织专题微活动、微访谈等,推广自护教育视频产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工作要求

1. 紧扣主题。各地团组织要紧扣“青春自护·平安春节”这一主题,集中开展自护教育,为青少年平安度过春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整合资源。各地要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铁路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自护教育活动,提高活动效果。

3. 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电、报刊、微博、网站、短消息等大众化传媒以及册页、海报等传播载体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4. 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可随时向团中央权益部维权工作处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请各地3月9日之前报送寒假自护教育总结,应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形式、活动覆盖面和效果等相关情况和数据,发送到邮箱115517****@qq.com

编辑: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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